徐世榮、洪崇晏控告國安局長妨害自由 法院判無罪

抗議學生洪崇晏得知蔡得勝3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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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結果表示不意外但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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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還是要用訴訟讓警方執法時感到壓力。(李文正攝)

政大教授徐世榮、前台大學生(現為世新大學研究所)洪崇晏控告前國安局局長蔡得勝、大同分局偵查隊隊賴俊堯、前重慶北路派出所所長歐陽俊強制、傷害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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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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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3人均無罪。洪庭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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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與律師研究是否要上訴。自訴人徐、洪在2013年7月23日總統馬英九前往衛生福利部舉行揭牌儀式時在現場抗議,高喊「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遭警方依妨害公務逮補,洪還因此跌倒撞傷頭部,當場血流如注,2人因而控告妨害自由、傷害,日前高院認為調查未完備,發回士院更審,今天維持原判,被告3人仍然無罪。被告蔡得勝等3人都未到庭聆判。洪說,現行執法制度,讓警方濫權執法後續追究很難繼續,但透過訴訟,可以給警方造成很大的壓力,讓警方執法時比較收斂。(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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