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放行傳多位台商任特邀政委

     在陸委會點頭放行台商可擔任大陸「特邀」、「特聘」政協委員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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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陸續傳出有台商列席政協會議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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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針對正式委員尚未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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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台商也重砲抨擊「這是仇中心態!不正常的!」
     據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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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陸續在江蘇、廣東、浙江、福建、四川都傳出有台商擔任特邀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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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全國台企聯副會長劉璟芳、昆山市台資企業協會榮譽會長孫德聰等人;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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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台協前會長鄭榮文與其他14位台商也參與廣東省政協會議等。
     今年身為廣東特邀政協委員的鄭榮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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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參加政協會議主要是為了增加建言的管道,例如前幾屆曾提出希望台胞證就近換證、擴大開放第三產業、減少稅費等多項建議,都陸續獲得採納,政府應正視兩岸關係發展,循序漸進開放。
     台企聯副會長陳柏光進一步表示,台商在大陸長期經營,隨陸企崛起,優勢逐漸消逝,盼未來台灣能進一步開放擔任正式委員,有議政權能適時發表意見,「有力才敢大聲」。
     武漢台協會會長林志昶認為,兩岸經貿陸續開放,關係出現良性交流,但台商爭取任職政協委員事涉敏感,大多台商仍不敢越線。
     然而因政協委員具有統戰成分,依照台灣現行法律規定,擁有台灣公民身份者,出任中國大陸黨政軍職務,可以處10萬元到50萬元台幣的罰款。不願具名的台商透露,極少數「勇」於在大陸成為正式委員的台商,就是抱定「繳錢就好」的主意,換大陸政治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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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邀政協委員
     政協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簡稱,政協委員人選主要由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無黨派人士協商推舉產生,經全國或地方人民政協常務委員會同意成為政協委員,每一任的任期為5年,而所謂「特邀」政協委員,雖列席會議,僅具發言權,並無投票權、選舉權、提案權等核心權力。(記者張雅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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