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四壯集-我歌

我不愛在字幕框框裡逐字逐句地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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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喜歡麥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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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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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喜歡看有的人拿到它就一副微醺的模樣。臨走前我去了一下洗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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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在這一小點時間他們馬上「架設」好卡拉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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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之簡便如同擺上一副碗筷。再多待一會聽他們唱個兩三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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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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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義務和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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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已經耗了很久。但他們的目的是眾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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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許你只當聽眾,彷彿這一桌子是為了招待你而點的,不開囗就不夠意思。女主人的歌據說是近些年常參加小旅行在遊覽車上練的,習慣把麥克風推過來,問:「要不要唱?」好像那是枝甜美的冰棒,與客人分享是種禮貌。男主人更是得「禮」不饒人,半開玩笑的說:「沒有唱的人不准走!」唱歌,自動自發的狀態最好,被規定得唱是痛苦的,這時我真覺得搶麥克風的人比塞麥克風的人可愛多了。唱歌的人自得其樂就好,切忌強迫,誰說沒有開口就不能與君同樂呢!唱了十多首客國台語歌之後,至少另一個本來也不想唱的人就範了,我終於獲得釋放,保留了余欲無歌的權利。勸歌有如勸酒,讓人處於承擔賓主盡歡的壓力中,好不容易逃出歌場,一種不喝酒的人不舒服的酒酣耳熱久久不能退散。家庭卡拉OK無時無刻都能歡唱作樂,天冷時猶如一個壁爐升起火來驅逐冷清。大約是去年秋冬樓下的人家買了伴唱機,週間有時也唱,週末有時不唱,白日空巢的小家庭,總等到月徘徊時家人聚首始開唱,也只在夜闌人靜時我們才能被帶進演唱會。堆疊林立的樓房裡,聲音的傳播是微妙的,有時覺得聲音來自下,其實是上,甚至他樓,但夜唱的人肯定是樓下男主人,他的聲音我是認得的,我們剛搬來時某個夜晚他曾帶著孩子來按電鈴,很禮貌的提醒夜深了,那夜家有訪客確實喧嘩了點,不過幾年時間他生活習性的改變竟如此之大。不過,我倒寧可這樣,而不喜歡在電梯裡碰見的那個西裝筆挺一本正經的他。在那裡他比孩子都能唱,唱得情感氾濫,近乎赤裸,使人隱隱產生偷窺的罪惡感。歌近尾聲時他會來個總複習,從他孩子唱的流行歌〈天后〉,我哼得出一句的「如果你願意一層一層……剝開我的心」到溫柔婉約的〈一剪梅〉,總是那幾曲,好似反覆揉洗著幾件有味道的髒衣服。曲終蛙散,那片果凍森林突然被裝進箱子,收了起來,頂上的夜鶯還在那兒飛來飛去。用伴唱帶練歌,練跟上節奏,練歌膽歌藝,最終把自己完美地崁進那歌裡,到了KTV便駕輕就熟,廣獲親友喝采。遂也使得像我這樣完全沒練過的人越加不敢展現原始歌喉,而堅持不唱只會撩起他們想聽你荒腔走板的慾望。我那絕無僅有的一次KTV唱遊也並不是不美好,我隨便點了一首王菲,「我用我的心,去看去感覺,你並不是我……」,和一個皆是好歌手的原住民家庭一塊兒,他們的作曲家姐夫也在場,反而讓人一點也不在乎。雖然一路追趕著被黃燈輾過的歌詞,有點像小時候跳竹竿舞,亂唱跳一通,只要不被夾腳就行了。那日最快樂的應該是他們的大姐,聽說有歌可唱,她偷偷從月子中心溜了出來,坐在暗沉的沙發上一派悠閒地唱著,好像剛完成關鍵一役的戰士來上一根雪茄。和伴唱機的感覺和感情是可以培養的,唱到兩情相悅便置之度外,唯有人與歌。只是難發生在我身上,那些助你往高處爬的設備於我是障礙,我不愛在字幕框框裡逐字逐句地唱,也不喜歡麥克風,有個俄羅斯鋼琴家甚至不願意透過麥克風說話,它讓人嗅到一股電磁味;不過,我可喜歡看有的人拿到它就一副微醺的模樣。中時電子報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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