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權利金 台北文創推說再研究

權利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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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土地租金《促參法》有明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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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億開發權利金、每年營業總收入0.5%營運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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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目前只分別拿到2.7億與5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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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認為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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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2014年曾與台北文創進行增補協議談判,希望提高。文化局說,當時台北文創提出以旅館年營業額0.6%作為新增項目「文創回饋金」,預計50年多支付4.5億元給北市府。不過,隨著柯市府上任,此次組成專案小組,就是希望能和台北文創針對權利金談判。昨參與會議的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說,一開始台北文創代表試圖解釋當初為何會這樣訂權利金,但市府強調,不要再花時間討論,應考量社會觀感做調整。台北文創接受此說,雙方才繼續。不過,會後倪重華雖重申權利金應該整,台北文創總經理李震華仍態度保留說,因跟市府已做過一次議約,會再帶回去研究。台北文創發言人劉麗惠則表示,截至1月底,已繳納土地租金、營業稅、文創回饋金、營運權利金共4.12億元給北市府。他強調「只有誤解、沒有委屈」,會持續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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