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勞工局今(10)日公布105年第1波違反勞基法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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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15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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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開罰2萬至32萬元不等。勞工局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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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公司未將夜點費計入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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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加班費及假日出勤工資給付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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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2年至今已裁罰4次仍未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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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加重裁罰32萬元;亞太國際物流公司使勞工超時工作達6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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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未給予勞工例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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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裁罰20萬元;旗勝科技公司多次使勞工超時工作達58小時,且自100年至今已是第6度違反相同法條,加重裁罰20萬元;而健益科技公司使勞工1個月加班112個小時,加重裁罰16萬元。勞工局統計,今(105)年截至2月底,違反勞基法裁罰案件累計共168條次、裁罰金額達441萬餘元,違法事由以事業單位未給付延長工時工資為最大宗。勞工局指出,近來接獲不少民眾申訴,指雇主要求勞工事前切結「加班後以補休替代請領加班費」,勞工局強調,勞雇雙方不得約定於加班事實發生前,即放棄往後請領加班費之權利,更不得強制勞工加班後僅得以補休替代請領加班費,違法者將處以新臺幣2萬至30萬元罰鍰。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依照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年度終結前,估算專戶餘額,是否足夠給付105年內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之退休金,雇主應於今年3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違者將處新台幣9萬至45萬元罰鍰。為因應今年工時等相關法令新制上路,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將持續加強法令宣導,將於3月15日、16日及25日辦理勞動法令宣導會,歡迎事業單位及勞工踴躍參與。如有加班費、工資計算等疑義,可撥打勞工局諮詢專線:07-8124613分機232~235;或上「小勞男孩向前行」臉書粉絲團詢問。(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