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漁船遭印尼槍擊 28日公布船員訪談

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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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廣大興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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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聖德財」、「連億興116號」遭印尼開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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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國漁船遭他國官方開槍第二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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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將公布我方赴星與船員訪談資訊。黃鴻燕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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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琉球籍聖德財(CT4-2746)、連億興116號(CT4-2828)2艘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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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凌晨3時到清晨6時間通過麻六甲海峽印尼專屬經濟水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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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印尼國公務船追逐及開槍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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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船遭擊留有10到12槍彈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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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彈已搜證,「連」船則被開4、5槍,但船身未發現彈孔。他補充,兩船20人平安無受傷,24日航抵新加坡,漁業署已派員與船員訪談,預計明天返台,其中「聖」船雖船身中多槍,但不打算返國,將直接前往下個作業漁場,「連」船則會從新加坡返國。他還說,外交部駐印尼代表處已經向印尼官方表達希望取得日前對外公布所拍攝印尼巡護船向我漁船示警過程影片,但尚未取得印尼官方回覆,無法得知何時可正式取得影片。黃鴻燕並說,我國2艘船在21日凌晨3時到清晨6時通過麻六甲海峽印尼專屬經濟水域時,經衛星定位系統所獲資訊,航行速度為5節,是不可能捕魚的;但更早之前,會否有捕魚情況發生,被印尼巡護船拍到,目前無法得知,因為印尼官方尚未提出此事證。黃鴻燕分析,印尼官方質疑我漁船航行時未掛國旗,是事實,但熟知國際法的專家告知,掛國旗不是必然的,重點是航行通過時必須能呼叫、通訊;初判我國漁船為何在印尼官方稱示警後未停船,應與當地原本就有海盜,又事發於深夜,心生恐懼,故欲快速駛離現場。他強調,印尼若不能證實我國漁船確實在捕魚,將違反國際規定,應如我漁民要求的,做出道歉與賠償;但若我漁民違規作業,則漁業署將吊照懲處;但目前狀況都不明,28日會公布漁業署派員赴新加坡與漁民訪談內容。1050325(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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