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門課以考試作結。試紙上列了幾個刑事案件,
沙龍椅
,要求我們仔細思考這些案件,
黑娃娃雷射光
,根據刑法做出適當的討論與判決。看起來並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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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在課堂上已反覆訴說犯罪成立的判斷步驟是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
噴漆
,最後是其罪責,
水霧機
,我只需根據這個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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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列出,便可判斷其有罪無罪,犯了哪條罪,必須處以哪條罰則。書寫考卷的過程,並不痛苦,還頗為愉悅。我振筆疾書,解決了一個又一個案件,像是左拿劍右揮刀,嫌犯在我腳下低頭,我令他們認罪。無來由地快感。不過半個小時,我便寫完考卷,百無聊賴環顧教室,其他同學都還在苦思,鄰座同學甚至咬著筆抬著頭,彷彿求老天爺賞個解答。有這麼困難嗎?我再度檢視自己的答案:構成要件沒問題,阻卻違法我也有考慮,翻翻六法全書,刑法條文我也沒弄錯,那還少了些什麼嗎?換我抬起頭看著講台上的助教走來走去,滿是疑惑。助教是我熟識的學長,見我直看著他,以為是求救,便聳聳肩,回我一個嘲弄的笑容。啊,不管了,坐到下課鐘響我也還是不知道其他同學苦撐的原因,不如早早交卷。我推開椅子,往講台走去,成了第一個交卷者。助教則訝異看著我瀟灑地丟下考卷,轉頭就往門外走。他追了出來:「你怎麼可以寫這麼快?」「該寫的我都寫啦!」助教搖頭說:「你這樣太危險了,這些案件需要更多的討論。」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哪裡有問題,但助教的反應彷彿我已鑄成大錯。最後這門課拿到不錯的成績,助教也未再對我說教,但我仍耿耿於懷:究竟我哪裡做錯?沒有花太久,約莫才一個學期的時間,我才從自己選擇的司法採訪專題中領悟: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罪與罰不單是法律問題。雨果名作《悲慘世界》裡的尚萬強因偷麵包,出獄後仍被警官賈維追緝,認他是終生的罪人;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中沒有人有罪,但罰卻在每個人身上。透過文學小說,我們能藉著人的命運與處境,反思社會不公、法律不義,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卻容易輕率地判斷一切。僅管在刑法的第一堂課,老師便已強調我國採「罪刑法定主義」,並屢屢強調「無罪推定」、「罪疑唯輕」,那時我那年輕氣盛、廉價的正義感的確有稍稍收斂,並反省。無奈,見到那些紙上案件,我便忘記了那是一條生命、一個人的人格與名譽,我只是應付它。許多年後的今天,我在以新聞業反思為主題的韓劇《皮諾丘》中看到熟悉的話:「對我而言,這或許只是新聞選題,卻沒想過那是一個人的人生。」但這世界上,多少人是這樣去面對一條「書面上」的生命,「報稿單」裡的名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