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小姐控遭酒客性侵 罪證不足檢不起訴

33歲許姓男子3月19日凌晨與友人至酒店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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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一名酒店小姐指控許男尾隨她酒醉如廁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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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借我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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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她逞慾約1分鐘。台北地檢署因酒店人員證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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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定小姐不能喝到不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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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禁止小姐與客人單獨進入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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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並無發現異狀;且小姐案發時並未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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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後才提告,另她身上殘留的DNA型別,亦與許男不同,認為罪證不足,今不起訴許男。(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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