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條款成出口夢魘?5月以來三度襲台

美國貿委會20日再祭出337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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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我國廠商華碩、宏達電侵害半導體裝置及套件相關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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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已是自5月以來的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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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我國廠商競爭力及出口甚鉅。經濟部今天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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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20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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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Tessera Technolog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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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c.、Tess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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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c.及Invensas Corporation控訴包含我國廠商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他國廠商Broadcom、Avago在內等24家廠商,正式展開關稅法337條款調查。而這已是今年 5月來的第三次,之前曾在5月6日同樣針對宏達電及他國廠商ZTE、SONY、Samsung、LG、Lenovo、Motorola及Blackberry等18間公司,侵害其行動電子裝置及零件(如智慧型手機)相關專利;及5月9日對台灣的元泰五金、貝泰企業、恆川國際等 3家衛浴設備廠商控訴侵害其浴缸排水裝置及其零件相關專利。美國一直是我國出口主要市場,但台灣廠商也飽受競爭對手動輒以337條款指控,使得我國廠商不是要付出高額的保證金換取進口,就是要因出口貨品在美國海關被擋下,以致無法準時交貨或延誤進入市場的先機。據律師事務所統計,包括旺宏、聯發科、華邦電、聯電、茂矽、矽統、聯發科、瑞昱、威盛、崇貿、晶元光電、友達等台灣高科技廠都曾吃過 337條款指控的苦頭,結果輸、贏及和解都有。而這次領頭控告的 Tessera公司,對台灣廠商來講也是頭痛人物,像矽品就曾在2008年 4月被控侵犯專利。而力成也曾因違反與 Tessera的封裝技術授權合約,分5年內支付1.96億美元天價的和解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官員表示,若USITC祭出337條款,因為不屬反傾銷的貿易障礙範圍,而是侵犯專利權,政府能夠「協助、施力的地方很少」,業者只能自求多福,趕快聘請律師準備答辯。而以往的案例,多採私下和解,以付授權金的方式解決。1050621(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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