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條例修正 出家或收領養 改名再放寬

     漢人姓名多姓氏在前、名字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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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多從父或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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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國內少數民族如蒙古族或原住民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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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採「接龍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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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以父親名作為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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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家族歷代完全不同姓。為了尊重國內多元民族傳統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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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昨天通過《姓名條例》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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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各少數民族的姓名登記,都能以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尊重民族多元化與宗教
     此外,為了因應民眾需求,修法也放寬被認領者、被領養者或終止收養者,除了改姓外,未來也可改名。
     至於,根據現行《姓名條例》,若民眾要申請改姓名,除原名譯音過長或不正確、因執行公務必要外,還有出世為僧尼或僧尼還俗者共三項條件,為了讓規定適用於所有宗教者,這次修正也將第三項條件改為「因宗教因素」出世或還俗者,都能申請更改姓名。
     可羅馬拼音 父母名當姓
     子女從父或母性,是漢人取名的原則,但國內如原住民、少數民族等,取姓名卻有不同傳統。如阿美族、太魯閣族、賽德克族,取名習慣是子女名字後再加上父親或母親名,少數民族如蒙古人,也習慣如此取名。因此,若父親名叫「高聞信興」,則女兒就叫「莉娜信興」,時間一久,不論幾代家族都不同姓,與漢人民族差異極大。
     為了尊重多元族群文化,內政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姓名條例》修正草案,除原住民現在就可用傳統姓氏登記外,未來也開放少數民族以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外國人中文名字 姓在前
     許多外國人嫁娶來台或歸化我國國籍時,需要登記中文姓名,過去實務上都採姓在前、名在後,可以英譯中文直接登記,如麥克傑克森,要登記成「林麥克」或「麥克傑克森」都可。這次修法也將執行慣例明文入法,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取用中文姓名規定,是姓前、名在後;無姓氏者,得僅登記名字,並應使用教育部編訂字典所用文字,中文姓氏與名字之間不以空格或符號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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