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打110屢勸不聽 依法開罰

立法院院會通過無故打110可開罰。警政署今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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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擬定「處理無故報案」SOP通報至各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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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員會先告誡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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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屢勸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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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社維法開罰;目前亂報案有4大類最多。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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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無故撥打報案專線,勸阻不聽者列入社會秩序維護法規範範圍,將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警政署統計去年5月至今年3月的「110e化勤務指管系統」報案數據,共572萬2474件,其中派遣警力達385萬7918件,未派遣警力186萬4556件。歷年數據顯示,無故打電話亂報案數量有增加,在未派遣警力類別中以「謊報、精神異常、酒醉、騷擾」最多,共40萬782件。官員說,未派遣警力可稱為亂報案電話。未來法規施行後,在執行方面,110受理警員接獲出現怒罵、騷擾員警等言語報案電話,會先口頭告誡,若仍屢勸不聽,會把錄音、地址等資料交由派出所,再依違反社維法開罰,最高可處1萬2000元罰鍰。從統計數據來看,民國102年有577萬488件,未派遣警力272萬1449件;103年588萬6915件,未派遣警力239萬1594件;104年620萬6824件、未派遣警力有222萬2806件,可看出未派遣警力仍占多數。官員表示,立院三讀通過亂打報案電話將開罰,未來可遏止民眾占用公共資源,也會訂定「處理無故報案」SOP,並通報至各警局,在頒布法令前持續向民眾宣導。1050513(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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