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包養等同受賄 羅菲判5年

中國大陸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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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受審判刑已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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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擴及貪官的情婦。大陸鐵道部前運輸局局長張曙光的情婦羅菲(圖為她10月出庭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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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新華網)被控受賄罪日前一審被判有期徒刑5年。羅菲原是中國鐵路文工團女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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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小張曙光2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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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情婦之後麻雀變鳳凰,但稍早張已被判死緩,大難來時2人各自飛。今年10月17日,大陸前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因受賄罪470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法院判處死刑,緩刑2年執行,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去年底羅菲在二中院出庭受審,當時檢方指控其掩飾、隱瞞張曙光受賄犯罪所得共198萬餘元,羅菲當庭認罪。受審一年後,二中院一審判決更改其罪名為受賄罪。目前,羅菲還未提出上訴。32歲的羅菲原是中國鐵路文工團歌舞團歌唱演員,是一名女高音歌手,與1956年出生的張曙光相差25歲。張妻很早就帶著孩子移居美國,並在美國買房子、開公司,張曙光在鐵道部素有「裸官」之稱。2005年底,張剛被提拔為鐵道部運輸局長不久就認識了羅菲,乾柴遇上烈火發展出不倫關係。張在受審期間供述:「非常喜歡羅菲。」張曙光供稱,在追求羅菲時,他的開銷變大。一次張曙光打電話給今創集團總裁戈建鳴說需要一些錢,戈建鳴到北京後將一個內裝200萬元現金的黑色行李箱交給了張,其中七八十萬被張曙光放在保險櫃裡用於他和羅菲的日常開銷。後來,張又用其餘的錢加上自己的積蓄給羅菲買了房子。羅菲經常和張曙光一同出席邀宴,一次席間,羅菲說想買輛車,車商慷慨說可贊助。沒多久,商人給了30萬元讓她買車,羅菲沒有推辭,當場收下了。曾向張曙光行賄的廣州中車公司老闆楊建宇也作證說,2008年底,羅菲到他的北京公司做企業宣傳和形象策劃,每月給羅菲1.6萬元薪水,前後發給羅菲三四十萬元,其實羅菲根本並沒有到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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