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擬修法 休息日工資再加碼

勞動部28日下午公布新的勞動基準法修法說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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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休息日的工資計算方式再度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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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在休息日工作1小時可以領到6小時加班費。中央社記者余曉涵攝 105年6月28日

勞動部剛剛公佈新的勞動基準法修法說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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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休息日的工資計算方式再度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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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在休息日工作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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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可以領到6小時加班費。為了落實週休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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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擬修改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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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在剛剛發佈最新勞動基準法修法說帖。和之前不一樣的是休息日工資計算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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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原本的加倍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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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為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工資額另給予每小時1又1/3,再繼續工作者另給予每小時1又2/3。工作時間計算方式為工作4小時以內,以4小時計算,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8小時計算,超過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以12小時計。勞動部舉例,如果勞工月薪為新台幣3萬600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勞工如果在休息日出勤工作8小時,當日工資為3100元。原本薪資(1200元)+加班費{前2小時(150×1又1/3)x2=400元,後6小時(150×1又2/3)x6=1500}=3100元。勞動部次長郭國文說,新的版本已送到行政院,將會再跟勞資雙方溝通。至於外界希望廢除民國75年的函釋部分,郭國文表示,勞動部將會檢討。1050628(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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