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案 張顯耀不起訴 王郁琦怒辭

北檢認定張顯耀沒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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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不起訴處分。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昨開記者會怒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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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失望、無奈、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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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基於尊重司法只能接受。王郁琦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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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和他都未授權張處理兩岸事務;總統府昨肯定王郁琦表現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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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去職與否未定。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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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昨做成不起訴處分。北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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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揭露資料只是一般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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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國安局監聽張多年未發現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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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張非「共諜」、無洩密,昨將張顯耀、祕書張素玲、友人張姓台商3人不起訴確定。憾檢認定「不起訴的洩密」回溯本案,王郁琦說,他去年上半年在社交場合被台商告知,張顯耀和中共官員走很近,要他注意,「但因無具體事證,所以沒放心上。」直到去年7月下旬,他和時任國安會祕書長金溥聰提及此事,金表示會進一步了解,「幾天後,金祕書長回覆,從國安單位得知的資訊,張副主委恐怕真的有問題。」王郁琦昨在記者會火力全開。對張顯耀曾公開說,他涉案行為全經總統和王郁琦授權,王諷「當時心裡想,真是怪事,我怎都不知道?」王強調,對張涉案內容,事前不知情,「更遑論有任何授權」。王郁琦說,案發後,張曾說手上有馬總統傳真信函,載明王已告知資訊外洩一事,「信函內容就可說明,張顯耀公然說謊。」他說,馬總統已把信函交給他,如張顯耀同意,他可公布信件內容。對如此涉國安案件未達違法程度,變成一種「不起訴的洩密,感到非常遺憾。口頭資訊非機密?不能接受至於檢方提到,張顯耀供陸方資訊,因不是書面,所以非機密。王郁琦怒駁,「是否為書面不應構成機密要件,縱使口頭資訊如涉國安,也可能變機密。」王郁琦說,陸委會協助檢方鑑定過程中,將許多資料鑑定為一般公務機密、國家機密甚至極機密等級,但檢方都未採納。他反問,「被檢方認定不是機密的資料,就可整箱打包送陸方嗎?這是不能接受的事!」王郁琦也反駁「政治鬥爭」,澄清與張毫無私怨,還感謝他工作協助。王表示,請辭已向馬總統及毛揆報告,是否准辭由長官決定,「後續當然不會再有王張會。」他也已告知對岸國台辦。陸委會政務副主委吳美紅跟著請辭;府方昨贊王郁琦是非常優秀的陸委會主委,兩年來推動兩岸交流制度化和常態化,表現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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