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警員林雍昇夫婦在六年前葬身火窟、釀二屍三命,
,家屬向林男生前投保的十家保險公司請求理賠一億三千多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為是夫妻自殺,
,判業者只須賠壽險一千八百多萬元,
,但二審法官認定,
,自殺只有林妻,
,理賠應再加上林男的意外險,
,改判合計要賠六千三百萬元。,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