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結社自由 內政部擬修法走向「登記制」

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下午與媒體茶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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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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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未來將推動《人民團體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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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向去除「許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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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登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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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障人民言論、集會結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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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人民自由權的行使;原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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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尊重人民團體內部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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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理事長數量、理監事產生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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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財務公開也是重點。葉俊榮表示,台灣民主化後,活絡的公民社會是資產,並非負擔,政府應積極面對形形色色的主張、堅持,並關心民間團體,但法律仍存有威權時期父長式的管理,應該修正。談及近日紅十字會一事,葉俊榮表示,紅十字會存在、運行已久,不論是國際人道救援、戰爭時期跨國協助及防災等都很重要,亦是台灣國際參與不足,連結國際的重要機制,他認為紅十字會存在相當重要,也應繼續發揮功能。不過,葉俊榮也說,紅十字會運作確實產生問題,包括是否有太上皇權利、特殊勸募地位、萬年會長等,必須勇敢面對,做必要改變,內政部做為《人團法》主管機關,期待改變迎合需求。但對於《紅十字會法》廢止立場,葉俊榮則不願正面回應,只表示立法院有討論、思考,對於立法權行使範圍,都予以尊重。(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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