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女友太早熟 男挨告性侵不起訴

台北市一名巫姓男子因線上遊戲結識一名高職女學生,

台北夜店推薦

,兩人交往年餘,

海外婚禮攝影推薦

,女學生卻在分手後控告巫男性侵、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台北地檢署調查時,

台中120分身體按摩

,巫男僅承認發生過一次性關係,

台南夜市時間

,且以為女學生已滿16歲。檢察官調查,

宜蘭夜市介紹

,兩人進出旅館神色自若,

918Kiss

,而當日女學生剛好15歲又11月,

台中SPA按摩

,且外表較同齡女子成熟,

台中無針電波體驗價599

,難以認定巫男明知女學生未滿16歲,今日處分全案不起訴。據指出,提告的女高職生因建教合作在髮廊工作,與巫姓男子透過線上遊戲認識而交往一年多,最後由女學生提出分手,但巫男心有不甘,不時至髮廊外徘徊,令女學生不勝其擾。女學生指控,曾與巫姓男子發生多次性行為,但她未滿16歲,認為巫男觸犯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女學生說,今年5月雙方發生最後一次性行為當天,巫男提議到旅館休息,她表明很累、不想發生性關係,但巫男卻違反她的意願強行性交。巫姓男子到案坦承與女學生交往,但僅僅發生過一次性關係。巫男還說,女學生在交往之初曾告訴他已滿15歲,2人交往1年,因此認為女學生已滿16歲。由於巫姓男子僅承認與女學生在今年5月,發生唯一一次也就是最後一次性關係,女學生也提不出其他次性關係可供查證的線索。檢察官僅能調閱今年5月旅館監視器畫面,但發現女學生與巫姓男子進出神色自若,甚至主動拿出皮夾給巫男付錢,與一般性侵後反應不同。此外,女學生也坦承與巫男剛交往時,曾告訴對方已滿15歲,但沒告訴對方實際出生年次;檢察官也認為,女學生無論是身材、打扮,都較同齡女子成熟許多,認定巫男並無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故意,全案嫌疑不足。(中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