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不滿被甩,
,去年9月1日晚上藉口邀約陳姓前女友到他桃園住處,
,竟對她施暴賞耳光,
,還強逼她寫下道歉書、拍下道歉影片承認劈腿,
,上傳臉書「昭告天下」,
,友人發現異狀致電陳女,
,報警順利救出陳女,
,不堪受辱的陳女提告,
,桃園地院依妨害自由等罪,判王男3月期刑。(中時),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