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漁工納健保案 達3決議

因為漁工在遠洋作業根本用不到台灣醫療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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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外生病不是就近在當地看病便是使用成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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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健保根本浪費錢徒增雇主負擔。基於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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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後來暫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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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過後開始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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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不繳納健保雇主帳戶強扣或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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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連暫緩實施期間健保費也一併強扣。昨天漁民前往立法院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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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跟漁業署、勞工部、健保局、行政執行處開會尋求解決之道。會中達成3項決議,(一)被行政執行處凍結帳戶者即日起撤銷,已被代扣費用者待修法後全額發還;(二)召開公聽會修改《漁業法》,外籍漁工依作業性質可放寬投保商業保險,不一定要投勞健保;(三)兼顧外籍漁工人權之際,也要盡量減輕漁民負擔。黃昭展表示,台灣漁業經營型態多為家戶經營,船主與船長關係多為父子或兄弟,跟外籍漁工關係也非一般雇傭關係,而是夥伴關係,政府不應強制外籍漁工納健保,應開放勞健保或商業保險兩者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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