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李姓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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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29歲鄒姓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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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直銷工作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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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一見如故成為閨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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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日前發現鄒女經常有臨時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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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詢問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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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坦承因為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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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某應召站工作,每次接客收費8000元,她可實拿6400元,李女聽後十分驚訝,但也有些心動。李女雖年過40,但保養得宜頗有姿色,加上身材高佻白晰,看起來只有30歲出頭,上月底李忍不住向鄒開口,詢問自己是否也能接客,鄒即表示願讓姐妹試試看,下次她有生意上門,可以瞞著公司,讓李前去代替。19日下午,鄒女在西門町某賓館有客人,要求公司不用派馬伕,自行開車載李前往,但李要上樓時左右為難,最後又跑回車上,向鄒表示:「我還是沒辦法啦!」最後2人又開車離去,鄒並以「臨時有事」為由,向應召業者取消交易,2女準備到附近看電影消遣。晚間7時許,鄒又接到應召電話,李女表示:「我還是不敢!但是換我載妳去!」接著就由李開車,載鄒前往新生南路某旅社赴約,與1名50多歲男子進行性交易,期間李就在樓下車上等鄒。鄒與男客交易時,碰到大安分局警方臨檢,2人對為何開房支吾其詞,最後遭警拆穿,男客坦承叫小姐服務,鄒見無法抵賴也只好承認,李因在未熄火的車上滑手機,被認定是載送的「馬伕」,3人都被帶回警局。鄒和男客警訊後,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但李女的載送行為,卻涉及刑責更重的「妨害風化」罪,李女在警局時一臉哀怨,甚至著急解釋:「我不是馬伕!我本來也是要賣淫的!」讓警方聽了哭笑不得,訊後被移送北檢法辦。(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