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兒6年 狼父判18年

     四十四歲男子離婚後,

專利諮詢

,帶著九歲女兒同住,

太平美丙證照課程

,被控自女兒九歲起到十五歲,

寶可夢GO 活動

,長期性侵、猥褻女兒,

海燕窩

,次數多達九十一次,

仿真髮際線

,女兒與妻子雖表示願意原諒這名男子,

台中 平面設計

,但台中高分院認為,

寶可夢大集結

,男子罔顧人倫,

2018關鍵字

,長期將女兒當作洩慾工具,駁回上訴,維持判刑十八年。
     有酗酒習慣的男子與妻子離婚後,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女兒跟他同住,男子自九十五年一月起,利用女兒畏懼他的父親權勢,不顧女兒拒絕,在住處房間對她強制猥褻得逞,之後更變本加厲,以每周兩次或每月三次的頻率,在住處或汽車旅館對她強制性交得逞。
     女兒指控,父親第一次性侵她時,她有說不要並推開,若反抗,父親會生氣、不給她早餐錢與學校費用、不讓她出門,讓她不敢反抗,且反抗也沒有用。父親有時會問她月經來了沒有,還說「你應該給我吧」,要在月經來之前趕快用一用,不然他要等很久。
     女兒就讀國中後,因不堪父親長期性侵害,向同學吐露此事,經導師報警偵辦,男子坦承不諱,但辯護人辯稱,男子被診斷出「酒精成癮症與邊緣智能不足」,無法理解性侵女兒有何不妥,他女兒與妻子也在庭上表示願意原諒他。但法官不予認同,重判他十八年。,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