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視率非第一 公平會開罰設計家

城邦文化向節目「設計家」的會員、室內設計師寄發電子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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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收視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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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公平會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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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家只是選擇競爭對手節目在部分頻道播出的收視率來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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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完整呈現。公平會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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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服務品質為引人錯誤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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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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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20萬元罰鍰。公平會調查,城邦文化向節目「設計家」會員及室內設計師寄發電子報,電子報內容將節目「設計家」與其他競爭同業之同類節目為收視率比較,並宣稱「設計家第一雙冠王」、「三台收視率加總贏過○○四台加總」、「設計家連續三周收視勇奪第一」、「設計家週週收視勇奪第一」等語。但該廣告僅選擇競爭對手節目在部分頻道播出的收視率與來比較,未能完整呈現各節目收視率情況,而且有沒有說明競爭對手的節目收視率加總或平均,其實並未低於城邦文化之「設計家」節目。公平會認為,這種廣告不僅無助於提供交易相對人正確資訊,反有使交易相對人陷於誤認而為錯誤之交易決定,並對競爭同業造成不公平比較之虞,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公平會表示,電視節目收視率調查結果,除提供資訊予業主製播節目參考,藉以提升對觀眾的服務外,同時並幫助廠商對廣告行銷為有效的分配與投資,因此,電視收視率的公布對於相關事業乃具有招徠的宣傳效果,所以公司以節目收視率來行銷宣傳時,就有足以影響交易相對人為交易決定的相關重要交易資訊妥為揭露,且不得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否則將使交易相對人陷於錯誤而為不正確交易決定,損害交易相對人及競爭同業權益。(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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