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性侵女學生 和解獲緩刑

21歲李姓男大生2015年在高雄某補習班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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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辦公區僅有13歲國一女學生與另名同學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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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色慾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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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支開另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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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對國一女學生擁抱、強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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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將對方帶進廁所指姦得逞。李男挨告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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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被害人26萬元獲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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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審酌他已有悔意,並從事志工悔過,輕判徒刑2年、緩刑5年。(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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