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姓女子PTT指稱憲兵違法搜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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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前幾天憲兵到他家搜查,扣押文件,並用廂型車把他爸載到偵訊室裡質問。最後國防部又找他爸說是對國家有貢獻,要給他爸新台幣1萬5000元獎金,條件是要簽切結書。各界關切國防部搜索作為是否合法,以及是否涉嫌「給封口費」。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國防部法律事務司處長金甌表示,憲兵是依刑事訴訟法131條之1自願搜索規定,沒有外界質疑的「3日後應報告檢察官與法院」問題。民眾持有國防部公文本文,而非影本,以妨害秘密跟贓物罪嫌疑請他配合調查。至於1萬5000元的部分,金甌表示,是因為希望了解民眾如何取得機密文件,希望他從犯罪嫌疑人轉換為證人,但後來他拒絕,就沒有提供那筆錢。這筆錢絕對不是封口費,但是造成社會疑慮跟紛擾,可能是當初在建議與決定時有思慮不周的地方。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江啟臣說,如果國防部是希望當事人轉為汙點證人,根本不需要發給1萬5000元獎勵金。媒體詢問,過去1年國防部針對偵辦案件嫌疑人轉證人發出多少獎金?國防部政戰局保防處長趙代川少將表示,印象中最近沒有過。但因為懷疑此案還有其他可能文件,希望了解確實的數量、外洩管道等;金甌則表示,應該是說檢舉獎金,或舉發獎金。至於是否要求民眾簽署切結書,趙代川說,因為國防部怕打草驚蛇,需要當事人同意。而民眾所持有的檔案是否算機密檔案,目前正在審議,近日會完成鑑定。現在不能妄下定論。1050307(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