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保母!台中市領有證照的陳姓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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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間因心情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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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忍受僅9個月大的江姓女嬰哭鬧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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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從105公分高處將江童摔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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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她右側硬腦膜下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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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陳婦還刪除監視器畫面、意圖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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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認為其蓄意摔嬰且犯後態度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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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重傷害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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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請法院重判。起訴書指出,陳姓保母(51歲)是領有丙級證照的專業保母,與楊姓丈夫經營「之禾托嬰中心」,平日照顧多名未滿2歲的嬰幼兒,去年9月起才受託照顧江童,未料,10月20日江童因分離焦慮等因素哭鬧,陳婦將孩子抱到如廁學習椅上幾經安撫無效,再加上自己情緒不佳,一氣之下竟失控以站姿由上往下拋落江童,導致她後腦著地。事後江童出現四肢癱軟、意識不清的情況,陳婦深感不對,才趕忙通知在外工作的丈夫與江童父母,並將孩子送醫急救,雖經緊急開刀救治,江童仍有吞嚥困難、下肢高張、肢體動作障礙與眼球向左側注視受限等後遺症。起訴指出,陳婦事後還返回托嬰中心刪除監視畫面,連硬碟也無故摔壞送修,蓄意規避責任,她一開始還辯稱「不是刻意要丟小孩」,她說,當時手抱著孩子,想將她放下,心裡想著「你可不可以不要再哭了」,手就直接鬆軟下來,孩子才會後腦著地。至於為何刪除監視畫面?陳婦辯稱,從監視器畫面看孩子摔落的動作,無法解釋自己非故意,因擔心別人誤會,才會把畫面刪除。但醫師評估,江童身上多處瘀傷,且合併有雙側視網膜出血,高度懷疑是兒童虐待性腦傷。檢方依此認定陳婦蓄意摔嬰,因一時情緒失控造成江童及家人終身傷痛與沉重負擔,且犯後不坦承、態度不佳,依重傷害罪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