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品法務長:建議公平會中止審理日矽案

日月光再度收購矽品將於17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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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延長審議日矽結合案到5月初。矽品法務長黃俊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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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平會不及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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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公平會中止審理。日月光再度公開收購矽品將於17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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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參與應賣股數達到最低收購數量及比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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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台灣公平會准予日月光與矽品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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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開收購就達到條件成就。但若此次公開收購應賣股份數量未達5%、或台灣公平會未准予日月光與矽品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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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開收購將失敗,日月光將無法購入,參與應賣股票會退回給投資人。公平會上周表示,此案在產品市場、地理視察、整體經濟利益、限制競爭的不利益以及產業創新研發等5大疑點,持續釐清討論,延長審議最多可延長60天,也就是,5月1日前公平會須做出准許結合與否的決議。矽品法務長黃俊源表示,公平會審查日月光結合申請案,主要前提事由是建立日月光於市場公開收購矽品股權的有效期間內。當有效期間屆滿,非可歸責公平會的事由時,公平會應該中止審理結合案程序,始符合法律規範。至於日月光要啟動下一次公開收購程序,黃俊源認為,日月光應當依法重新提出結合申請才,是正確的法定程序,始為妥適。黃俊源指出,按公平會對於結合申報案處理結果有三種,一為不禁止結合(包括有條件或限制),二為禁止結合,三為中止審理,是指申報單位申報資料不齊備,公平會發補正通知後,逾期未補正或補正後所提資料仍不齊備者,或案件處理結果無法按前不禁止結合、禁止結合歸類者。黃俊源表示,日月光結合矽品案向公平會提出申請,是依據向金管會申報的第2次公開收購矽品股權案而來,倘若超過公開收購期限3月17日尚無結果,代表第2次公開收購事由已不存在,公平會繼續審查結合案的前提條件也已經不存在。回顧此次結合案的申請程序,黃俊源指出,日月光去年12月25日送件經過37天後,才於今年2月4日將資料備齊公平會立案審查,姑且不論被併購一方的防禦準備,單是公平會審理時間到今年3月17日為止,僅僅44天,期間還有農曆新年及二二八放假。黃俊源表示,公平會審理時間遠遠少於國際上反壟斷審查機構最少90天到180天的慣例,故並非可歸責於公平會的原因造成審理延誤。金管會主委王儷玲14日強調,金管會一定是根據公平會決議,之後再審酌日月光是否適用「正當理由」發動收購。對此矽品法務長黃俊源認為,金管會所提的公開收購程序,是指未來日月光的第3次公開收購矽品,而公平會現在審查的案件,是日月光第2次公開收購矽品股權案,兩者審理對象及標的顯然不相同,建議公平會應以申請事由不存在(公開收購期滿),作出中止審理決定較為合宜、合法。1050315(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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