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丁貴228燒國旗 政院:依法送辦

自由台灣黨創黨主席蔡丁貴(拿旗者)28日帶領民眾在自由廣場前焚燒國旗。(實習記者蔣淮薇攝)

中正紀念堂28日首度在228紀念日閉館,

高雄家事清潔

,但在廣場卻爆發護蔣的統促黨、白色正義聯盟等團體與反蔣的台灣國成員數波肢體衝突,

除臭設備

,有多名群眾受傷掛彩。(資料照片/黃子明攝)

228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發生陳抗團體間的脫序行為,

和金筷

,有二派民眾起衝突,

大雅人力

,行政院長林全今在院會中強調依法究辦,

不沾鍋

,媒體追問林揆指的是要辦誰?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依法究辦當然是違法的部分,其中分兩部分 一部份是非告訴乃論的公訴罪,最主要是妨礙公務,有對警察毆打的人士,警政署提到統一促進黨有三人被移送到地檢署。徐說,告訴乃論的部分,產生民眾之間肢體衝突,涉及傷害罪,只要他們提告,警察機關會儘速辦理;至於當天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焚毀國旗,徐國勇表示,縱然國旗是自己的,但國旗指的是國家的法意,這也會移送法辦,雖然有人認為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但在台灣法律是這樣規定,讓法院去解釋,蔡也已移送法辦。(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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