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擬修法將拒絕酒測者強制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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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秋興今天主持審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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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有侵犯人權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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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交通部再研議。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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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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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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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的採樣及測試檢定。
為嚇阻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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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提出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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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掉「肇事」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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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即所有汽車駕駛人若拒絕酒測,就可以強制移由醫院抽血檢查有無酒駕。
楊秋興下午舉行審查會,會後表示,因行政院法規會擔心此舉有侵犯人權疑慮,他請交通部再研議。10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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