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白豆芽菜 業者僅輕判8月

台南仁德某地下工廠以俗稱「保險粉」的工業用漂白劑漂白豆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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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4年迄去年遭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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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來獲利達9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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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審法官卻以危害輕微、現有資料無法確定對人體健康有危害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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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輕判負責人邱爾為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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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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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表示對此判決不服將提上訴。台南地院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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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爾為等人製造、販賣的豆芽菜,違規浸泡保險粉漂白,但經衛生局檢驗並未檢出二氧化硫,顯然較無危害人體安全;衛福部食藥署也函稱「依現有資料無法確定保險粉對人體健康的危害情形,現也缺乏保險粉用於蔬菜漂白、防腐是否會危害人體健康之文獻資料。」足證此案對食品品質、衛生的危害較為輕微。不過,檢方卻認為,邱爾為未將「豆芽菜添加保險粉」一事告知交易對象,刻意隱匿明知與交易重大相關的資訊,觸犯刑法詐欺罪所稱的「施用詐術」,但此部分一審卻判決無罪,檢方已對邱某及鄭姓員工提出上訴。判決指出,邱爾為經營地下豆芽菜工廠,為了讓豆芽菜更白、更保鮮,長期向嘉義市台榮食品業務員黃祺購買俗稱「保險粉」的低亞硫酸鈉及次氯酸鈉,並聘請員工鄭保安專責清洗豆芽菜。2004年起,邱爾為、鄭保安先用綠豆培育成豆芽菜後,出貨前再以保險粉、次氯酸鈉添入水槽機浸泡10分鐘,讓豆芽菜更具賣相,平均每天生產1800到3600公斤;邱再以每公斤8元價格,銷售到台南、高雄一帶餐廳及各傳統市場,估計10年來,共銷售1萬800噸豆芽菜,獲利9000萬元,直到去年2月中旬被破獲。雖然外界均質疑法官輕判,邱爾為昨未露面,工廠合夥人則替邱表示委屈,強調該工廠絕無刻意危害食安,但坦承管理上確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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