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法律」昨天在《大學院校反媒體壟斷法辯論賽》複賽,
神明
,擠掉對手中山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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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級6強之列。
文大法律隊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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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媒體壟斷法草案仍在討論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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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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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放眼目前媒體競爭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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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出現「一言堂」除非台灣戒嚴,加上現階段有廣電三法、公平交易法,根本不需要特別制定一部「反媒體壟斷法。」
正方中山大學辯士郭庭瑋申論,網路電信媒體如MOD、已排定節目之網路電視,從閱聽眾的角度來看,收看型態與一般電視頻道無異,而網路電信媒體能掌握頻道上下架服務,也類似第四台系統商,所以應該歸類為媒體,自然就該納入反媒體壟斷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