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忍 孰不可忍 懦弱無能定被欺! 下次何時再被殺?

     「機關槍掃射」這種黑幫電影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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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被菲律賓政府用來對付手無寸鐵的台灣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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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多麼駭人聽聞的場面。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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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了人的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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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道歉有所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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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反控我方挑釁;被欺負的除了譴責,再無強硬反制作為,還阿Q地宣稱對方已有善意,難道台灣人當真如此卑微!
     外交部認為,這起不幸事件與台菲兩國經濟水域重疊,卻未建立互動秩序有關,天真地期望師法台日模式與菲方洽簽漁業協議,降低擦槍走火風險。然而,台日達成漁業協議,靠的不是鎮日背誦的「東海和平倡議」,而是台、日、中複雜角力下,日本選擇拉攏次要敵人,藉分享漁權防止兩岸聯手。
     台菲糾紛則是完全不同狀況,菲方難以容忍台灣漁船進入該國漁民作業水域,考量的完全是漁獲收益,雙方利益衝突是硬碰硬,若一味息事寧人,不僅無法「擱置爭議、共同開發」,菲方食髓知味,侵門踏戶的事件勢必不斷重演。
     另一方面,我國雖一再對外宣示東沙、南沙群島主權及實際控制權,但包括菲律賓在內,近期已出現刻意忽略我方存在的趨勢。台灣若無法強勢制裁菲律賓,未來在南海爭議上的發言權勢必更形式微。
     試問,連自家漁民在1百多海浬經濟海域內被殺害都只能口頭譴責的政府,一天到晚發表聲明強調擁有遠在8百多浬外的南沙群島主權,又有誰肯理會?
     再以5年前的聯合號海釣船遭日艦撞沉事件為例,日本海上保安廳在驅逐過程中,並未傷及我國人民性命,但在我方強硬交涉、甚至不惜召回使節之下,肇事海上保安官員最終公開「謝罪」,日本駐台代表也正式道歉並賠償船長損失。
     相較之下,菲方已非首度殺害我國漁民,甚至在官方聲明中承認開槍掃射,卻不願對道歉、賠償問題鬆口,我方竟稱感受到「善意」,不知這是哪門子的善意,又置受害家屬的悲傷於何地!
     倘若菲方仍不願公開道歉、賠償,政府除應採取召回使節或凍結菲勞等外交手段反制外,更可考慮派遣海巡或海軍艦艇前往護漁,必要時以水柱等威嚇方式驅趕菲籍漁船,直到菲方做出正面回應為止。
     7年前的滿春億號案已證明,再強硬的外交辭令,對菲方而言都只是毫無作用的馬耳東風。馬政府若不能記取教訓,息事寧人成了慣性,不僅是自取其辱,也難保這樣的漁民悲歌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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