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首例!詐騙車手騙134萬 2千萬房產遭扣

周嫌到ATM提領款項。(葉書宏翻攝)

51歲周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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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4月間在全台26處提款機提領1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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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循線破獲逮捕周嫌等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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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後依詐欺罪法辦。檢警成功向法院聲請扣押周嫌位於苗栗縣、市值約2000萬元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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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新北首例!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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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嫌有竊盜、偽造文書等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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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負責在全台各地提領贓款,每次可獲得提領金額1%的酬勞。警方調查,詐騙集團以「猜猜我是誰」及「假解除分期付款」方式向全台18名民眾詐騙,民眾不疑有他將款項轉入集團指定的人頭帳戶,再由周嫌等人持提款卡在全台26處提款機提領134萬139元。警方接獲報案循線逮捕周嫌等9人,周嫌僅願意坦承有提款,但是對於上游集團一概不提。警訊後依詐欺罪將9嫌移送法辦。值得一提,去年7月1日實施刑法新制,檢警依法向法院聲請周嫌位於苗栗縣、市值約2000萬元土地,藉以保全追徵犯罪所得的必要,成為新北首例。中和警分局偵查隊長吳永坤指出,刑法去年6月22日修訂、7月1日實施,若犯罪行為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物或犯罪所生物,自得沒收。吳永坤解釋,不論詐欺抑或是其他罪名,只要犯罪嫌疑人從被害人身上以「偷拐搶騙」任何方式詐騙,警方能主動為被害人向檢方對犯罪嫌疑人的財產聲請扣押,以保被害人權益,不只是犯嫌名下動產或不動產,只要是確定由被害人損失的金錢所購得的品項皆可扣押。(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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