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瑩雪:總長不服氣 等待檢評

     檢察總長黃世銘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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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政壇。執政黨立委罵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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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抨擊此事重傷馬英九總統和國民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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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高層不該為了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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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全黨跟著陪葬。黨團書記長林德福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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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具體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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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應「知所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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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避總長身分接受司法審判,「幹到這個位子,自己要有所拿捏!」
     身兼國民黨副主席的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也強調,一個法律人碰到這種事,如果是因違法監聽遭起訴,就應知所進退;若是涉及洩密,「到底去留如何,他自己應該會做明智抉擇」。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表示,除了黃世銘應立刻辭職下台,整件事情也應追究清楚,「馬總統雖有刑事豁免權,但任滿後應予以追訴。」
     黃世銘被依洩密罪起訴,創下司法史上首例,不過黃世銘仍拒絕下台。法務部長羅瑩雪昨天在立法院表示,黃世銘心情淡定、「有點不服氣」,對於黃的去留定調「不是重罪」,行政疏失部分還待檢評會結果,不宜太快做決定。
     不過,被問及是否會建議黃世銘自行請辭?羅瑩雪表示,「我不宜替他說什麼話」,法務部挺法律,沒有個人。接著羅還話鋒一轉的說,會建議朋友做對自己該做的事,「公職不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是否意味勸退黃世銘,留下諸多想像空間。
     黃世銘昨天中午遭依洩密罪起訴後,羅瑩雪原本在立法院避而不答,下午進入立法院後則顯得有備而來,拿出法條解釋黃世銘尚未達停職標準,還稱中午有致電黃世銘,黃世銘心情滿淡定的,只是對處分有點不服氣。
     羅瑩雪表示,檢察總長停職依照《法官法》規定,如果沒有判決確定,只有涉及刑事、懲戒「情節重大」時,才可以給予停職。至於黃世銘洩密是否達「情節重大」的程度?她表示,黃遭起訴的法條《刑法》、《通保法》都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標準,是不能上訴第三審的輕罪。
     至於黃世銘被提起公訴,是否就該直接停職?羅瑩雪舉例,台北地院法官周占春曾因涉洩密罪被起訴,當時沒有停職,最後判決無罪,「參照這樣的前例,現在不宜很快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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