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推動岸海人力交流服勤

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洋巡、岸巡總局等組織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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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岸海人力交流服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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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具有航行或輪機相關專業證照的軍職人員調派至艦上服務;原艦上年齡較大的警職人員至岸上查緝。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聯席會下午初審通過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簡稱洋巡總局)、「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簡稱岸巡總局)、岸巡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等修正草案。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裁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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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完成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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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經由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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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報院會處理。洋巡總局部分在機關採用警文併用制度外增加「軍職、關務人員」,初審條文草案規定,得就官階相當且具航行或輪機相關專業證照之軍職人員及中華民國八十九年隨業務移撥之關務人員派充之。岸巡總局部分在軍文併用制度外增加「警察、關務人員」;初審草案新增「得就官階相當的警察人員及中華民國八十九年隨業務移撥之關務人員派充之」等文字。海巡署長李仲威報告表示,新造大型巡防艦已陸續完工交船服役,但洋巡總局艦艇海勤人力因逐年老化及離退,現階段人力出現嚴重缺口,將規劃由洋巡總局具操船相關專業證照的軍職人員,調派至艦上服務,原在艦上服役年齡較大的警職人員,因具有執法經驗,可調至岸上執行查緝工作,讓機關間人力資源能充分活化與運用。1060306(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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