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水教練硬拗 與小三肛交辯稱非性交

     一名潛水教練和女學員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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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的妻子提告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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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竟辯稱肛交不算性交。台東地方法院各判教練與學員5月徒刑。
     潛水教練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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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丈夫手機發現曖昧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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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上網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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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小三是曾到當地潛水的女遊客。妻子到臉書質問對方勾引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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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回答「那是一場意外吧,我也沒試過(肛交),但我那時候真的幾乎無力阻止他」。
     妻子另向丈夫追問,男方坦承因「無法抗拒女學員大胸部,兩人才肛交」,並允諾不再與小三聯絡。
     法院審理時,潛水教練和律師辯稱,肛交並非性交,不構成通姦。
     法官拿出刑法告訴被告,刑法第10條第5項規定,稱性交者,以性器、身體其他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性器、肛門和口腔等行為,都屬性交態樣,要他們答辯前把法律看清楚。法院依通姦罪判兩人各5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10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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