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指出,
,燃料費補繳通知書繳納期間自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民眾如有積欠,
,現在應該已收到補繳通知書,
,應儘速繳納,
,未收到通知書的車主,
,也可以至超商門市多媒體資訊機補單繳納,
,逾期未繳納將處罰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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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