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槤夾帶8千萬海洛因 女判無期

判決指出,

寵物零食

,林女為璁達貿易負責人,

台中點光明燈財神廟

,她與丈夫李鴻典在泰國購置果園,

內睡衣

,雇工種植、經營進口水果,

裝修工程

,林為圖謀運毒暴利,

防銹油

,利用從泰國自家果園進口榴槤的機會,在2001年11月29日於泰國取得重達43公斤的海洛因磚,夾藏於包裝榴槤紙箱內走私來台被查獲。東窗事發後,當時人在泰國的李鴻典,安排林韋琳從基隆偷渡逃亡到大陸,在廣東深圳租屋,經濟來源全靠丈夫接應。林女逃亡4年後,丈夫交了大陸籍小三,另組家庭並生下1女,也不再資助林女,2013年林選擇向大陸公安投案,隨後遭押解回台。由於林女所走私的毒品數量龐大,檢方求處死刑,但一、二審都認定,林女參與的情節雖重,但與主謀李鴻典相比,並沒有判處死刑的必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將林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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