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人夢語-實驗教育需要更多配套

就如前2周新聞報導某實驗高中因採學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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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學生自主審查學生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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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鑑委員認為影響訓育組應有的功能;如果該學生自治的作法就是其實驗的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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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般學校的辦學標準來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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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很奇怪的邏輯。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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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實驗教育往往需要更彈性的人力運用和更多的經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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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主管機關在組織員額、師資認定與收費方面的法規仍採保守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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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同步修正開放,尤其主計和人事單位的規定往往與教育機關同調,這些都讓教育實驗做得綁手綁腳,成效大打折扣。實驗教育三法雖明定政府應對教育實驗做適當的審議和監督,但管理與開放之間必須取得平衡,相關配套也要到位,例如放寬教育實驗的學雜費收取、中外籍教師聘任、行政組織彈性等,避免以傳統框架做監督評鑑,才能落實實驗教育立法精神,讓更多學子受惠。(作者為康軒文教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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