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避稅 空頭公司恐滿天飛

不動產業者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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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北市某豪宅1戶2億元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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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3億元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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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掉其他成本與土地漲價總額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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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於實質獲利2200萬元。未來房地合一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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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透過公司名義買賣,課營所稅17%稅率繳374萬元。若個人持有,依新制課20%,須繳稅440萬元,稅負差異達66萬元。業者透露,就算稅負差異沒這麼大,對許多高資產族群來說,成立空頭公司或境外公司誘因仍高,主因以空頭公司買賣房屋,同時具備規避資金流查核、方便財產捐贈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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