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前技術處長吳文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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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職期間為寫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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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要給他「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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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變成「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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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鬧出勞資糾紛。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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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發科敗訴。
聯發科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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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最高法院未來仍判吳文義勝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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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發科必須讓他復職,並給付薪水及利息。
高院的判決主文指出,確認吳文義與聯發科的僱傭關係存在。聯發科應自2008年11月1日起至吳文義復職之日止,按月給付吳文義16萬7仟元,暨至清償日止,按5%年息計算利息。
如果聯發科從2008年11月1日起到今年10月31日止,聯發科讓吳文義復職,吳可從這5年間拿到薪水882萬及利息50萬,共約932萬元。
不過吳文義同時請求聯發科應給他5張公司分紅配股,及現金分紅609萬元部分,一、二審法院都駁回。法院認為,吳文義從2008年2月起調職至法務部門後,沒有實質處理公司事務,未核發年度紅利給他並無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