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挪私用 大樓住戶控建商違法

     新莊副都心重畫區寸土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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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建商將屋頂部分面積作為「私人空中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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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設「專用通道」從頂樓住處直通屋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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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高房價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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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姓住戶在交屋前發現坪數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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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屋頂應為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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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能挪作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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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控建商違法,不排將提告。
     徐姓男子砸重金買下新莊區思源路1處社區大樓2戶24、25層樓樓中樓,但頂樓25樓設「專屬樓梯」直通屋頂,部分屋頂面積還打造成「空中花園」。
     徐男近期請設計師進行內部裝潢設計時,發現實際測量坪數不符合約內容,2戶各少了3坪;另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屋頂並不能作為「約定專用」的「私人空中花園」。
     徐男說,建商設計已違法,他身為住戶,不能知法犯法,也無「法」要求其他住戶禁止進入。事實上,26樓屋頂的樓梯平台、空中花園是「屋突」,都屬於公設面積,建商卻納入私人空間並收費,甚至要求他另繳交其餘公共屋突費用,根本企圖欺騙消費者、剝削住戶。
     建商客服部經理林長逸解釋,該大樓可容納136戶,所有住戶簽合約時都同意「26樓屋頂部分面積約定給25樓住戶專用」,以花台區分私人與公共空間,未來若有其餘住戶闖入,徐男有權驅離對方。
     林長逸表示,25樓直通26樓的屋突已計入樓地板面積,並無坪數不符的情形。該屋突專屬頂樓住戶,其餘公共屋突屬於全社區住戶,遂頂樓住戶付2種屋突費很合理。
     林長逸說,近期會積極與徐男溝通,盼能解除對方的誤解,盡早平息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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