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祖厝法拍 槍傷買家判重刑

     男子郭金益不滿祖產透天厝法拍被鄰居標下,

美容丙級

,到鄰居製麵店開槍,

高雄鐘點清潔

,致對方家中3人受傷。最高法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16年。
     法院判決指出,

租攝影棚

,郭金益和被害人是多年鄰居,

花蓮太魯閣

,因對方堅持標下郭家的透天厝,

王功旅遊

,雙方心生嫌隙。
     郭男先出言恐嚇,郭妻更在筆記怒罵「都該死,絕子絕孫,死無葬身之地,受五雷蓋頂,碎屍萬段」,還在法院強制點交時,持刀將女警手掌砍成重殘,郭妻遭判刑5年6月確定。
     郭男心有不甘,於民國99年7月間持槍上門尋仇,到被害人的製麵店連開11槍,被害人一家四口僅長子機警逃過一劫,其他3人都中槍受傷。
     法院一審認為郭男持槍登堂入室,槍擊被害人一家,手段凶殘,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16年,褫奪公權4年。二、三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1021002
    ,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