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打工 越女淪為雇主性奴 到台首日就慘遭性侵 懷孕被逼墮胎 忍辱偷生5年 趁隙脫逃報警 色老闆判刑4年2月

     越南女子阿芳(化名)以為嫁到台灣能改善老家環境,樟芝,竟成了噩夢之旅!剛踏上台灣,冷凍溶脂,阿芳被送到鄭姓老闆的水餃店幫傭,極波拉皮,首日就慘遭鄭性侵,網站租用,因她不諳中文,禮品批發,證件又被扣,五年來忍辱偷生,直到去年才趁隙逃離。板橋地院昨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鄭男四年二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開設水餃店的鄭男(七十四歲)與鄭妻(五十六歲),為引進廉價勞工,與施姓男子到越南看中十九歲的阿芳,以施男名義迎娶阿芳來台。九十五年八月八日,阿芳踏上台灣土地,還沒見到丈夫,就被鄭男帶回水餃店上工,當晚老闆就強褪她的衣褲性侵。
     檢警調查,從九十五年八月到一○○年六月,已七十四歲的鄭男,以每周二到三次的頻率性侵阿芳,有時在地上墊個紙箱,就在店內性侵她。阿芳不諳中文,證件又被扣住,咬牙配合,期間一度懷孕,鄭男還要求施男以「丈夫」身分帶到醫院墮胎。
     去年六月十三日,鄭男因腳受傷臥病在床、鄭妻外出,阿芳見機不可失,在客廳抽屜找到被扣留的護照、現金,隨即逃離鄭家,向嫁到台灣的表姊求救,才由表姊陪同報警。阿芳供稱還被鄭嫌夫妻要求玩三P,五年來,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只想著有天能回越南。
     板檢三月將鄭姓夫婦依共同強制性交罪嫌等起訴,施男則被依人口販運罪嫌起訴。
     審理時,鄭姓夫妻強調,是施男到越南娶老婆,向他們借了卅萬元無法歸還,才讓阿芳到水餃店工作抵債,性侵一事則全盤否認。
     板橋地院指出,據阿芳到婦產科就診的紀錄與相關醫院證明,認定鄭男性侵部分確實可信,昨判鄭男四年二個月有期徒刑;要求三P部分,僅阿芳單方指述,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判鄭妻無罪;鄭男、施男涉及假結婚一案,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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