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傳真機-惡男劫流鶯財色 重判14年

    卅二歲男子江旻峰平日無所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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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前持假槍逼迫三名流鶯幫他口交、手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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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搶走對方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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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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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子因認出江男胸前的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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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後將他逮捕。最高法院認為,江男惡性重大,昨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將他重判十四年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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