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民航法修法 機上使用手機可罰25萬

中國大陸民航局今天公布大陸民航法相關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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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機上使用手機或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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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將可開罰人民幣5萬元(新台幣約25萬元)。大陸法制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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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民航局今天公布大陸民用航空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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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在航空器內使用手機或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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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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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占座位、行李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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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塞、強占報到櫃檯、安檢通道及登機門等14種危及民航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報導引述修正草案規定,凡上述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尚不夠大陸刑事處罰或大陸「治安管理處罰法」無法處罰的,均將適用大陸「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罰金可以增加到5萬元以內。報導指出,大陸民航法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這次修法針對其中78個法律條文進行修訂或刪除,並新增24條。1050809(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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