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濫搜案 北檢不起訴12軍士官

北檢偵辦憲兵濫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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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已傳喚國防部前保防處少將處長趙代川等18人。(資料照片,

聽譯

,季志翔攝)

(11:00更新 起訴書全文內容)喧騰一時的台北憲兵隊遭控濫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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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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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全案罪嫌不足,

海報

,處分不起訴國防部前保防處長趙代川等12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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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徵得魏姓男同意在記者會公布魏男在捷運站、住處遭盤查、搜索畫面。

憲兵濫搜案 國防部三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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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魏姓男子自始至終均表示同意搜索與交付文件,過程中並無違反其自主意思的具體跡證及表情顯現在外,憲兵隊也因認為魏男涉犯贓物罪,才開始相關偵查作為,主觀上也認為已得告訴人自願性同意始進行後續搜索行為,難以認定有違法搜索或強制使人行無義務之事。北檢認為,憲兵隊執法過程對當事人權益侵害與欲取得非國家機密文件目的有不符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的瑕疵,但此瑕疵僅影響證據在訴訟法上有無證據能力的問題,與犯罪無關,亦經國防部懲處在案。雖然憲兵隊在捷運蘆洲站曾對魏姓男子說,「不然我們還是會請搜索票去你家搜,這只是更難看而已」、「到時候如果有違法問題,不管你找誰來,我們一定要讓你難看」,檢方則認為,雖使自願性搜索產生瑕疵,但勘驗光碟後,仍難認定已達脅迫告訴人或使其失去自主決定的可能程度。檢方調查發現,保防安全處、軍事安全總隊未取得文件多次召開會議,趙代川指示由憲兵隊配合軍事安全總隊以商談或購買方式取得文件,但約出魏姓男子後,憲兵隊擔心用購買的方法恐會有故買贓物可能而反對,軍安總隊請示後,由江世偉指示在不違法的情況下進行本案,縱使搜索程序有瑕疵,也難以認定保防安全處、軍安總隊與憲兵隊有違法搜索犯意聯絡。12名被告包括國防部前保防處長趙代川、前台北憲兵隊長呂正芳、憲兵隊少校調查官黃明瑞、上尉調查官鄒國裕、士官長調查官盛柏林、羅泳瀚,軍安總隊中校副主任吳居發、少校保防官蔡舜祥、少校副組長黃梃豪、反情報站上校主任汪世偉、上士保防士張育豪,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中校組長余明達。新北市魏姓男子指控台北憲兵隊佯裝購買普洱茶將他約至捷運蘆洲站見面,卻以他在網路販售白色恐怖時代機密文件為由,以「我一定會讓你難看」等語恐嚇,將他帶回家中搜索取證並帶往憲兵隊製作筆錄,事後又派人要給1萬5000元獎金,卻要他簽下切結書,指控憲兵隊非法搜索。事件經魏男女兒在PTT發文揭露後,國防部對15名軍官做出調職等行政懲處,北檢也主動分案調查,魏男並向北檢控告國防部前保防處長趙代川、前台北憲兵隊長呂正芳等軍士官12人,涉嫌強制罪及違法搜索罪。士林地檢署日前已就魏姓男子販售文件案作出不起訴處分。(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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