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壞古蹟無罪 府求上訴爭公道

總統府無法接受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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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前函詢北檢是否已收受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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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對判決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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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檢察官上訴。北檢則回覆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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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規定具狀敘明請求上訴理由。總統府上周以祕書長曾永權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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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北檢遞狀。總統府認為被張德正破壞的正大門花崗石台階、正大門門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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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日據時代留下來的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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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已難覓相似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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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無法修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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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檢附修繕報告、總統府古蹟認定範圍及評估多份資料,請求北檢提出上訴。北檢研究判決理由後認為,總統府建物除了是國定古蹟,也是國家最高首長辦公處所,具有國安上意涵,並非單純國定古蹟,合議庭對總統府古蹟的認定,和對古蹟保護精神,無罪判決理由明顯矛盾,應向高院提出上訴。除由公訴檢察官研究,也請具有台大城鄉所學歷的檢察官協助,提供古蹟學說、學術理論,補強上訴理由。張雖以殺人未遂罪判刑,卻未考量張其餘不法犯意,量刑不當;張撞總統府後,車輛起火,幸及早撲滅,才未釀成更大災害,量刑是否過輕,也請高院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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