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姦女證人入監 前檢察官吳傑人獲假釋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

波麗製作

,被控利用辦案機會,

浴櫃

,逼女證人發生性關係,

日期批號標示

,被判刑7年6月確定,

前鎮居家清潔

,入監服刑近4年後,

噴霧系統

,日前已獲准假釋,近日可出獄。吳傑人被控在2006年6月間,偵辦1起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案時,傳喚應召女出庭作證;吳因覬覦姿色,隔天打電話約她到高雄地檢署見面;並將她帶到會議室內談話,他佯稱要擴大偵辦案件,請女子當線民,並試探性詢問她家人是否知情,女子驚慌擔心家人知道而哀求吳不要張揚。吳傑人利用此一弱點,藉故討論案情,約女子在高雄市立美術館見面,女子畏懼其檢察官身分赴約;吳竟趁館內人少時,先藉機碰觸身體,隨後假意送她返家,在車內欲強吻。女子忌憚吳是承辦檢察官,恐遭報復,被迫與吳到高雄市的溫泉會館發生性關係。2012年1月,最高法院依貪汙罪判處吳7年6月徒刑確定。吳為躲避入監,將戶籍遷往屏東老家、新北市,雄檢一度囑託屏檢、新北檢代為執行,吳均不到案,雄檢2012年5月3日對吳發布通緝。吳遭通緝3天後,才在5月6日主動赴海巡隊投案,雄檢隨即發監執行。吳在獄中服刑期間,一再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非常上訴,指女證人是主動跟他發生性行為,聲請次數多達數十次,但均遭最高檢駁回。矯正署上周核准吳的假釋案,檢方亦向高雄高分院聲請交付保護管束獲准,吳近日可望出獄,須定時到他過去任職的高雄地檢署向觀護人報到。(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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