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吳宗憲遭蔡姓男子指控中國地區演藝經紀約鬧雙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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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約打官司要吳男還預付款。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吳男應給付570萬元。根據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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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男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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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與吳宗憲在民國100年簽訂為期3年的中國地區演藝經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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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預付800萬元酬勞。事後卻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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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早和曹姓男子簽訂為期2年的全世界獨家經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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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相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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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約後打官司要吳男全額歸還預付款。吳男則表示,蔡男仍欠200萬元預付款。高院審理認為,雙方已達成合意解除契約,判決吳男扣除已歸還的230萬元,應再給付蔡男570萬元,全案可上訴。1050526(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