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資媒體比例 學者:應大幅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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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黨政軍和國家有的媒體、公共有的媒體、公廣集團媒體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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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之間關係如何?預算法62條規範置入性行銷要求公開資訊的標準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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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黨政軍條款的5%或10%有很大落差。她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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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軍條款標準應該與預算法62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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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兩個法律標準不一。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理事長吳世昌主張政府投資媒體應完全開放,不應該再限制,因為「時代早就不一樣了,到今天還限制政府投資媒體,一點意義都沒有。」許多人擔心政府控制媒體,吳世昌指出,在台灣,政黨輪替都是常態了,政府資金本就應該投入媒體,「應該傾全國之力,協助台灣媒體產業發展,對抗潛在威脅。」如何避免政府控制新聞媒體?吳世昌認為,現在根本沒有任何一個政黨可以壟斷媒體,「國民黨執政那麼多年,幾乎所有媒體都在罵國民黨,還有黨政軍的問題嗎?現在都是市場導向,受眾的自主權很大。」加上網媒無孔不入,網路的影響、Faccbook監督政府的功能,甚至比電視台都大很多,「媒體早就不是傳統廣電三法規範的媒體了,現在還在談黨政軍,真的是落後這個世代太多了。」吳世昌強調,政府資金應協助媒體發展,「台灣媒體規模小、市場小、賺的錢又少,要怎麼發展?也不是每個媒體都想要政府資金進來,只要不直接掌控內容即可,這是技術性問題。」他呼籲原則開放、技術問題再討論。元智大學教授周韻采也贊成政府資金投資媒體以不超過50%為上限,且不可直接經營。民視特祝陳申青反對百分百開放,但不反對開放到50%,「至少有個比例,一方面協助媒體產業發展,同時避免政府干預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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